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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积分入户的条件是:
1、长期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
2、非本市户籍人员;
3、从事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例如,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等;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制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积分指标体系,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按申请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当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申请入户。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第三条
积分制入户主要面对长期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包括从事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纳入积分制入户管理范畴。